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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施工图和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改革实施意见出台
来源: 中外通讯社  日期:2020-12-25 09:52:16  点击:10364  属于:中国新闻

日前,记者从宁波市住建局获悉,由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防办等八大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统筹推进施工图审查和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8月,宁波市在全国率先提出施工图审查“二审终审制”,将审图时间压缩了近2/3。

  这次新出台的《实施意见》,有哪些主要内容?跟老的实施办法相比,有哪些新的变化?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对此一一进行了解读。

  对施工图审查实行分类管理明确改革重点

  《实施意见》明确:《消防法》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施工许可前审查,低风险项目审查豁免,其他项目全部实行事后审查。

  审查豁免方面,《实施意见》明确符合单独申领施工许可证的“5000平方米以下低风险的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工程”等八大类低风险项目,实行审查豁免。

  事后审查方面,“宁波市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管系统勘察设计模块”中的施工图可作为事后审查项目、审查豁免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依据,取消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作为申领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但事后审查项目的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作为后续施工的依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智能选择事后审查的审图机构。

  民用建筑节能审查监管

  实行宽进严出

  《实施意见》要求优化建筑节能审查环节,对民用建筑节能审查监管实行宽进严出。明确规定取消《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各地住建部门不再核发《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绿色建筑星级预评价结论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记载为准;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应在审图机构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前提交节能评估文件和《宁波市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评估复核确认表》,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盖章前完成节能评估意见闭合工作。

  同时,加大能效测评把关力度。建设单位与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签订合同时,应约定竣工能效测评的内容和要求;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置在竣工验收前接入市住建局建筑能耗监管信息平台,纳入能效测评报告,并确保在接入电网后持续正常运行;依法应进行能效测评的民用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提供具有“合格”结论的能效测评报告,否则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分标段验收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最后标段验收前提供该工程项目所有标段的能效测评合格报告,否则不得组织最后标段的竣工验收。

  实行“多证合一”

  “多档合一”制度

  “多证合一”方面,《实施意见》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需要同时核发消防、人防、防雷等审图合格书的,实行合并核发,多证合一,一证通用;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外的其他专项审查工程,只有一个合格书或涉及多个合格书的,同步推进多证合一,一证通用;逐步推广核发电子审图合格书。

  “多档合一”方面,消防、人防、气象等工程档案和建设工程竣工图归档实行“多档合一”,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管系统中的所有施工图审查结果文件(豁免项目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和项目竣工验收后的结果资料作为统一归档材料,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备同等效力。

  实行勘察设计事后监管

  事后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自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取得审图合格书,并应当在桩基或主体结构部位施工前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其中:实行分阶段审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项目第一阶段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且在桩基施工前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第二阶段若涉及主体结构部位施工的,应当在申领施工许可证变更前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其中实行审查豁免的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事后抽查。

  探索设计在线变更审查确认

  《实施意见》要求有序推动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和节能审查在线变更确认。

  勘察设计变更文件实行勘察和设计、审查、变更、归档全程信息化;涉及人防防护结构、平面布局、应建及配建面积、战时功能和防护等级变更的,应重新报经人防主管部门审批后实行在线变更。

  《实施意见》出台

  有助于提高审批效率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实施意见》出台,有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减轻企业负担,深入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根据《实施意见》,目标是力争通过2~3年努力,施工图审查(含消防、人防、气象防雷审查)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初步建立,建筑信息模型(BIM)推广应用稳步推进,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管架构基本完成,为城市信息模型(CIM)和数字孪生城市建设奠定发展基础。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实现前端宽进、中间加强、末端收紧,节能评估审查效率和能效测评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全社会建筑节能意识明显提升,主体主责、各尽其责,勘察设计质量保障体系基本建成。

  “下一步,我们将从加强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应用、完善审批制度统筹技术路线、加快配套建设技术标准、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切实加强事后监管等多方面入手,周密部署,稳妥推进,确保法定责任严、岗位责任实,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同时,密切关注前置审批转换为事后监管带来的新要求、新变化,聚力聚焦解决产生的新问题,确保勘察设计质量和审批效率‘双提升’。”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宁波市正在加快启动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管系统建设,依托“浙里办”APP,做好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对接,实现建筑节能和施工图设计审查“一件事”联办,所有材料一站式申报、结果统一出具,为全市相关部门提供服务。

  相关链接

  宁波市曾在全国率先提出

  施工图审查“新规”

  审图时间压缩了近2/3

  2018年8月,宁波市按照《宁波市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由市住建局牵头,会同公安、人防、气象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图联审联管工作的通知》,充分利用数字化审图及施工图联审的优势,在全国率先提出了施工图审查“二审终审制”。

  什么是“二审终审制”?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二审终审制”即对一审不能满足要求的,即存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或国家、省、市规定应当审查的“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设计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并提交二审,对二审不能满足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判为不合格并结束审查流程。

  该项制度施行两年多来,审图时间(受理到发合格书)由原来平均27.05天压缩到现在的8.95天(其中审图仅3.34天,设计修改5.61天),压缩了近三分之二,审图效率明显提速,设计质量明显提高,审查满意度也有了明显提高。

【来源:中国宁波网】